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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

2014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简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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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山西光信地产组织对 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学习和培训,培训主讲人是北京建筑大学工程法律研究所的何佰洲(教授)和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曹珊(律师)。
2013版合同文本相对于上一版变化较大,合同条款更加倾向于对施工单位的保护,现就新版合同示范文本的几个重点和学习体会与大家分享如下:
    2013年7月1日,住建部和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施行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背景: 1999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已经严重不适应市场的需要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尤其是《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施行以来,司法解释所确定的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处理的原则,与原施工合同的不适应市场需求以及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落后的矛盾更加突出。
    2013版施工合同,借鉴国际菲迪克合同(FIDIC)创设的八项合同管理新制度,创设了八项合同管理新制度。
   1、通用条款第2.5、3.7款确定承发包双方的双方互为担保制度;
   2、通用条款第11.1款确定价格市场波动的合理调价制度;
   3、通用条款第14.4确定逾期付款的双倍利息制度;
   4、通用条款第13.2和15.2款规定两项工程移交证书制度;
   5、通用条款第15.2款规定保修金返还的缺陷责任定期制度;
   6、通用条款18条确定风险防范的工程系列保险制度;
   7、通用条款第19.1和19.3款规定的索赔过期作废制度;
   8、通用条款第20.3款规定前置程序的争议过程评审制度。
      2013版施工合同,注重对发承包人施工实践的引导。表现在以下5点:
 体现对常见违法行为的约束,如增加承诺性条款和项目管理具体措施,防范阴阳合同、违法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健康发展。
 体现对停工、支付、移交、保修等重要合同行为的规范,包括其条件、程序、责任等方面。
 体现对发包人和承包人权利义务的合理配置,如双向担保、合理调价、不利物质条件等 。
 体现对争议解决的及时性,避免合同履行陷入僵局。
 体现指引和自由竞争双重目标,如在通用合同条款中配置专用合同条款的指向,以充分尊重自由约定 。
     结论:2013新版合同在最高院司法解释出来后将会强制执行,相对于1999版本来说,从索赔风险来看,对建设单位很不利,只有从业务和法律层面上加强研判,才能避免合同签订中的经济风险和法律风险。